绿卡当然可申请家庭补助现金支票 北卡律师王晓阳解读参议院法案

美国参议院昨晚全票通过2.2万亿美元新冠病毒紧急法案救助计划,其中包括向美国家庭直接给予每人1200美元的现金支票补贴计划。 北卡律师王晓阳解读,如果参议院通过的这项内容,明天在众议院投票通过,包括绿卡在内的“居民外国人”,只要收入符合条件就可以拿到这笔补贴。 据《新闻与观察家》报道,作为参议院通过的最新冠状病毒援助计划的一部分,如果明天通过,许多北卡罗莱纳人最快将在4月份收到联邦政府的支票。 这项措施规定,只要收入水平符合条件,每个成年人最多可得到补贴1200美元,每个儿童最多得到500美元。例如,一个四口之家可以拿到3400美元。 周三晚间,共和党领导的参议院以96票赞成、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这项计划。北卡罗来纳州参议员伯尔(Richard Burr)和蒂利斯(Thom Tillis)也参加了投票。民主党控制的众议院预计将在星期五上午审准这项议案。 代表特朗普政府参与谈判的美国财政部长史蒂夫·姆钦(Steve Mnuchin)表示,支票最快会在三周内寄出。 蒂利斯在投票后发表的评论中说:“这种一次性支付的想法是为了帮助人们在抗击病毒的同时填补收入空缺。” 伯尔在投票后发表的一份声明中称,这“对焦虑的美国家庭、工人和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解脱”。 根据美国人口普查数据,北卡罗来纳州的家庭收入中位数为52,413美元。 补贴的具体规定是—— •每个成人1200美元(夫妇联合申报2400美元) •每个孩子500美元 •对于年收入超过7.5万美元的个人,或者共同申报收入超过15万美元的夫妇,或年收入超过11.25万美元的家庭户主,补贴将开始逐步减少。收入超过9.9万美元的个人或收入超过19.8万美元的已婚夫妇最终补贴减少为零。 参议员法案规定,将一次性发放现金支票补贴,但众议院议长、加州民主党人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周四上午表示,“我不认为我们可以直接支付到位。” 以下是谁有资格获得补贴的规定: •该法案称,任何不是“非居民外国人”、依赖他人税收、遗产或信托的人都有资格。 •还包括领取社会保险的退休美国人。 •蒂利斯表示,“在北卡罗莱纳州,每一个在2018年、2019年纳税,或通过社会保障获得收入的个人,都有资格申请。” 北卡知名律师、北卡华人企业协会会长王晓阳解释,所谓“非居民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简称NRA)是指,如果你在美国呆了一段时间,但不符合(或豁免)绿卡或实际居住条件,你很可能是一个非居民外国人。学生和教师在美国停留的最初几年通常被归类为非居民外国人。 这是一个税法界定,美国税务居民分公民和非公民两种。非公民又包括“居民外国人”(Resident Alien,简称RA)和“非居民外国人”(NRA)。 按照上述法案规定,NRA不能申报这次救助补贴,公民和“居民外国人”(RA)就是可以申报的。 “居民外国人”分绿卡持有者,和“实质居民”两种。而实质居民是指: 当然,这项救助法案能否最终实施,得看明天众议院将投票结果。 发布时间:2020-03-27

跨越双城优势互补,穆援越谢思卫两位律师联手服务北卡华人社区

一个坐拥北卡最大城市夏洛特,一个久居首府大罗利北卡最大华人社区。分别拥有律师事务所的谢思卫(Louis Ta)和穆援越筹划多时,最近将各自的律所合二为一。 这该是怎样的联合? 穆援越,在北卡三角区服务华人社区家喻户晓。一位中国名校复旦的生物学博士,跟许许多多华人一样赴美深造,却勇敢地半路出家改行学法律,获得北卡大学教堂山分校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正式创立律所执业。他对许许多多华人移民的经历、文化、心理,感同身受,并且多年来一直热心社区公益。长期以来同胞们形成了一种定势:有法律疑问、需要法律援助找穆律师。他是北卡三角地区华人心目中的“头牌”。 谢思卫,让老一辈自豪的华二代,杜克大学法学博士,2013年从见习开始就全职加盟美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Moore & Van Allen PLLC。工作3年里,打交道的都是大型商业地产公司,经手的每一宗交易的法律文书都是几十上百页。接着他跳到同样声名赫赫的K&L Gates工作了一年,2019年决定成立自己的律所。虽说中文不错,骨子里却很美国。前不久南北卡工商总会组织了一场联邦参议员、众议员及北卡州副州长、州议员候选人与华人社区的互动活动,他担任主持。极富针对性的提问,严谨简洁的语言,临场应变从容有度,表现出的素养和气度令人侧目。 “我本来就在打算扩大律所的规模和业务,恰好在华人工商总会认识了Louis。”穆援越看好这位不可多得的后生。在他看来,MU&TA联手,在专业上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在地域上,可以打通北卡两个最大的华人社区,在分工上,可以互相帮衬、补位,在内部管理上,可以提升服务时效…… 有在大律所供职经历的谢思卫,长于国际商务和大宗商业地产交易法务,正好可以借助穆律师的经验,为夏洛特居民的住宅房地产交易、移民提供贴心、及时的咨询、服务。过去长期主要服务华人社区的穆援越,可以借助谢思卫“土生土长”的背景,将触角拓展到更多的人群,延伸到更多的法律领域。 两个人都看到了目前华人社区逐渐增多的刑事案件。穆援越过去承接的大多是交通违章、家庭暴力、触犯税法等案件。作为律师,他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责,尽可能为同胞争取利益、减少损失。MU&TA成立后,两位律师加持双倍智慧,这些方面的服务还会加强。 当然,拓展业务范围是有边界的。设定这个边界的是法律约束,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的取向、品味。谢思卫说,“我们不做违反法律和道德或者与自己价值观相悖的业务。我们也不会勉强承接没有把握的业务,会把客户推荐给合适的律师。” 近年来,华人社区但凡发生意外事故需要法律援助,比如,餐馆老板郑洪遇害,华人学生到北卡旅行惨遭车祸丧身,当事人找华人社团寻求援助,穆援越都毫不犹豫出手相帮。“这既是出于同胞与生俱来的情感,也是作为一个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穆援越说,美国律师协会鼓励律师免费为社区提供免费咨询、普法服务。近年来,他曾多次举办公益讲座,在中文媒体上开设专栏,以案说法,结合社会热点介绍最新法律动态,解读分析法规新变。 谢思卫同样热衷于公益事业,一直以来都尽心竭力地帮助社会中那些受到忽略和不公对待的群体,希望为这些人带去爱和希望,希望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能够帮助这些人走出困境、改变人生。他在杜克大学攻读法学院期间就走出校门,为遭受父母忽视或虐待的孩子提供帮助。搬到夏洛特以后,他一直在夏洛特华人教会领导青少年团契,希望通过自己的经验为这些正在寻找人生目标和道路的孩子们提供借鉴和建议。今年,他开始为一家致力于解救并帮助那些处于高风险环境中的妇女的非盈利组织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除此之外,他也在南北卡华人工商总会担任秘书长,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为会员乃至社区组织活动、出谋划策。对谢思卫来说,“服务”和“责任”是他人生最重要的价值和目标。 MU&TA成立后,可以分工合作,可以商量提醒,穆律师说,除了加强和拓展法律服务,有计划定期推出法律专栏,结合时事及华人社区关注的热点,举办专题咨询会或普法讲座等,都在筹划中。 过去单打独斗,穆援越和谢思卫享誉一方,业务一直繁忙。穆律师说,MU&TA联手,整合资源优化内部管理,1+1>2。 做爸爸才20个月的年轻才俊谢思卫,说他遇到了“靠谱的人”。MU&TA合体,“不是为了赚多少钱,目的是更好帮助到他人,提供最好的服务。”

美国“公众负担”新政锁紧移民关口,穆援越律师细说详情及对策

【卡罗莱纳站记者毛苌子报道】近年来每年大约有7万中国人申请到美国绿卡,其中60%是子女是通过亲属移民实现的。北卡移民律师穆援越预言,10月15日开始正式启用的美国“公众负担”新规,对这类绿卡申请影响巨大。 在“华人头条”开设“穆律师问案”专栏的穆援越,近日应北卡华人联合会之邀解读“公众负担”新规及其影响。穆律师称,这是特朗普政府在治国理念上,将过去倡导的“家庭团圆的人道主义”导向转变为“美国利益至上的实用主义”,在移民政策上的具体体现。无论是持有签证者延续或转换身份,还是为配偶、父母、亲属等申请绿卡,门槛明显抬高,并在关联程序设置了更多严格关卡。 北卡华联会长、教堂山市议员顾泓彬在讲座开始前为主讲人暖场。 “公众负担”到底是个什么鬼? 穆律师详细解释什么是“公众负担”说,尽管没有法规或文书特别进行定义,但从“公众负担”的考虑因素可以定性理解为,那些年迈、学历低、工作技能不高、英语不好、没有能力购买医疗保险,长期靠政府福利救济过生活的移民,是公众的拖累,社会的包袱,必须拒之门外。 定量的标准也有——新规则规定,如果申请人使用了禁止享受的公共福利,36个月内领取福利累计超过12个月,就会被视为“公众负担”。穆律师特别说明,这个累计方式是叠加计算的,比如,在某一个月内同时享受两项政府福利,就算享受了2个月。 不论是延续、转换非移民身份,还是申请绿卡,相对于“公众负担”的旧规定,新规扩大了禁用公共福利的范围,同时根据政策变化做出了一些调整: “公众负担”新规禁用的福利有—— ◆社会安全补助金(SSI) ◆家庭急救金(TANF) ◆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旧规则允许,新规则界定,21岁以下人士、孕妇、急诊等特殊情况下例外) ◆食物券(旧规则允许) ◆住房补贴(旧规则允许) “公众负担”新规则允许的福利包括—— ◆妇婴幼儿营养补充计划(WIC) ◆奥巴马保险 ◆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D部分 ◆低收入所得税退税(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穆律师说,新规指出,家庭成员享受的政府福利不会影响申请人,比如,妻子、子女享用政府福利不影响申请人为自己或父母办绿卡。但是,享受了新规允许的福利,会让移民官怀疑其谋生或生活能力,一定是决定审批是否通过的减分项。 点击图片了解详情 “公众负担”新规的7道“门槛” 穆援越律师说,“公众负担”新规,同旧规定一样,同样考虑移民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资产、资源及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等这些因素,但新规对每一条的内容或解释进行了重新限定,对经济担保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其7项主要考虑因素就是严把移民关口的7道门槛—— 1.年龄:18-67岁为受欢迎年龄,意味着,年幼孩子和年迈者不受欢迎; 2.健康:查出患有影响工作和就业的疾病的申请者不受欢迎; 3.家庭状况:申请人不富裕却人多口杂,是个减分项; 4.资产、经济状况:综合考虑收入、资产、医疗负担、负债、是否申请过政府福利等因素,要提供近3年的税表,房产需要请专业机构评估,收入必须高于最低社会平均线的125%,若大于250%,则是申请成功的加分项; 5.受教育状况和技能水平:直接与申请人获得雇佣的能力挂钩,综合考虑学历、取得的技术证照、英文水平等,比如,如果能提供较好英语考试成绩,会是获批的加分项。 在这里,穆律师特别提到一个另外:如果是家庭主妇或主男提出的申请,考虑到其主要责任是照顾家庭中的孩子、老人、病人、残疾人等,不需要提供过去的工作证明。 6.滞留时间:滞留时间越长,越可能成为“公共负担”。 7. 经济担保:新规则下填报I-864承诺经济担保还不够,担保人还必须提交收入、资产状况、担保人和申请人的关系等资料,考察担保人是否真会在需要的时候依法提供资助。 穆律师指出,因为新规划考量的因素广泛,需要提交的材料复杂,要求多而弹性大,“移民官的主观因素会对移民签证产生巨大影响。” “公众负担”被认定就要递解出境 不管是针对在美国本土的移民,还是在境外申请移民的外国公民,不管是移民局,由联邦政府管辖的使领馆,亦或移民法庭,有关移民的政策导向和把握尺度趋同,对于“公众负担”的认定和处理也大同小异。 穆律师介绍,一旦被认定是“公众负担”而申请被拒,接下来的手段很强硬——对已经来到美国本土的可被递解出境的当事人(比如无合法身份或身份过期等)直接启动递解出境程序。 最近有媒体报道:无论是签证延期、转换,还是申请绿卡,美移民局出台新规,对于“可递解出境的申请人”,只要被拒就将启动递解出境程序。一旦面临递解出境,非公民必须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有资格留在美国。但其不会得到政府提供的律师服务,可能会被拘押,没有保释,没有权利进行快速审判,也无权由陪审团审判。 一旦被递解出境,10年之内将不准许其入境。 观众现场提问。 实际上,在研究出台“公众负担”新政的同时,特朗普政府对关联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 早在1887年出台的移民法就规定,“移民必须自给自足”,“禁止任何时间可能成为‘公众负担’的外籍人士移民”。1997年移民局解读“公众负担”说,主要依赖政府福利资助的这群人就是“公众负担”,并明确享受哪些政府福利便属“公众负担”。可在具体执行中,移民局并未严格遵守,比如,虽然为父母申请绿卡时也填了I-864表,承诺为父母移民美国生活提供经济担保,可老人过来后因为收入不高,或者隐瞒真实财产享受福利的情况并不鲜见。 针对这种现象,特朗普政府财税部门已着手清理,从12月1日开始向担保人强制追讨其亲属不该申请的政府福利。 特朗普政府还在移民局成立了一个新机构,专门审核申请入籍者“当初取得绿卡时是否有造假行为,是否符合绿卡申请的条件”。如果移民局审查判定,当年批准绿卡时并不符合要求,不但不会允许其入籍,可能还会没收其绿卡,甚至启动递解出境程序。 因为“公众负担”新规10月15日才正式启动,在这之前享受了禁用政府福利,可能会向担保人追讨,但不会对延续、转换移民签证或者申请绿卡造成直接影响,穆援越律师建议华人同胞,避免触动递解出境程序的第一步是尽快停用禁用福利;鉴于入籍审查更为严格,持有绿卡时间越长可能积累的问题越多,建议相关人士依据自身意愿考虑申请入籍时间。

创业成功的关键是什么?曾荣获长叶松勋章北卡资深律师弗雷德分享干货

【华e生活毛苌子报道】“创业就像生孩子,怀孕很有趣,但生产却很难。”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昨天(9月29日),在北卡华人企业协会(NCCBA)举办的分享会上,特邀嘉宾、在北卡三角区享有盛名的律师弗雷德·哈钦森(Fred Hutchinson),借用这句话引出主题:创业成功的秘诀。 作为北州多家成功创业公司的律师,以及RTP生命科学和技术公司孵化器第一飞行创业中心(First Flight Venture Center)的前董事会主席,见多识广的弗雷德律师忠告创业者,初创公司从创立一开始就要管理好文档,让一切到后来都有据并且方便可查。 听众之一、专利律师马方良对这点非常认同。他说,很多人往往走了弯路才会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 创业最难的是找资金。北卡大学两年一年级中国留学生小东和小瑞对这部分尤其感兴趣。他们正打算成立一个公司开发自己独创的高科技产品。“找投资之前、找投资之后应该做些什么?这是我们以前不太了解的事情。在北卡需要创业者做好文档去找投资人,争取双向选择的机会。” 弗雷德介绍了北卡申请初创项目资金的不少渠道,比如: SBIR and NIH grants Foundation grants. NC Biotech Center NC Matching Dollars for Phase 1 SBIR’S NC IDEA grants 对于创业,弗雷德律师说,最需要的不是金钱。“很难判断,而今这些互联网初创公司是真的对创办公司感兴趣,还是只是对钱感兴趣。但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他们不是真的想要创建一家公司,也是为了赚钱,他们就不会有好运气。这是因为创业成功太难了,如果你没有激情,一定会中途而废。” 弗雷德还叮嘱创业者:“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的每一个条款,才可以签字。”“不要过分关注技术、科学,不要与他人过度沟通“;“持之以恒保持良好的记录很重要,这通常是投资者用来检验公司质量的重要考量。如果没有良好的记录保存,在公司出售或首次公开发行之前理清这些记录可能是一项艰巨的工作。” 分享会主持人NCCBA会长王晓阳也参与提问:自雇小企业(LLC)如果出现什么问题,是不是破产关门就万事大吉?弗雷德说,通常情况是这样,只承担有限责任,但也有例外,比如,如果当事人采取欺诈行为牟利,要根据具体案情追查其本人及家庭的其他责任。 NCCBA创始人之一、董事会主席王学峰(Frank)赶来为相识20余年的弗雷德律师暖场致辞,盛赞他常年累月为社区服务取得的卓越成绩。 据NCCBA官网上介绍他说:费雷德和他的公司在美国东南地区数百个商业客户中是创新和增长的代名词。他是美国最大的创业支持组织、创业发展委员会的创始主席。他还曾担任大罗利商会主席、商业创新技术推进中心(早期公司孵化器)主席、三角区社区基金会主席和罗利体育委员会创始主席。 弗雷德被公认为美国最好的律师之一。1990年,《电子商务》杂志将他评为全美十大技术律师之一,《商业领袖》杂志将他评为2007年年度企业家。此外,在2007年,他还获得了长叶松勋章,这是北卡罗来纳州授予的最高平民荣誉。

美国绿卡过期了怎么办?移民局居然在中国护照上盖戳续了一年

【华e生活毛苌子报道】因为疫情打乱了秩序,北卡三角区资深华人理财师张涛(Tony)的美国绿卡过期快一年了。要出国怎么办?没想到解决起来非常简单。 张先生说,他按照移民局的通常规定,在绿卡过期半年之前就提出了申请。 可是因为政府停止面对面办公,只发给他一个证明文件,将绿卡过期时间延长了一年。 而今这一年又快过去,他计划今年9月去欧洲。怎么办? 离过期前还有60天,他通过查询网站,打电话到北卡三角区的移民局办公室。对方说不接受预约,只让他等通知。 过不久果然接到通知说可来办了。 8月4日,张先生来到位于达勒姆的一处移民局办公室。整栋房子冷冷清清,除了工作人员只有我一个客人。 更加没有料到的是,办事人员在他的中国护照上盖了一个戳证明其绿卡身份,一直可以管到2023年8月3日,延长了整整一年。 据张先生理解,美国移民局发放绿卡后,就证明持有者长期居住美国的资格永久有效;绿卡上每次限定10年时间,到期不代表身份失效,只不过需要换发证件而已。实际上,即便绿卡过期,只要不更换工作、不出国,没有人管得了你。

领了的福利必须还, 川普政府将强制追究绿卡申请人经济担保责任

为亲属申请绿卡,申请人需要为绿卡受益人提供经济担保。绿卡受益人如果接受了公共福利,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穆律师说,经济担保人必须承担的这项法律责任不再是仅仅写在纸上的条文了! 川普总统今年签署了行政备忘录,要求强制追究经济担保人的违约经济责任。根据这份备忘录,川普要求由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Department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负责搜集信息,由美国财政部(Departmentof Treasury)负责执法,从2019年12月份起开始执行。绿卡受益人接受的公众福利,主要包括食物券(FoodStamp)、医疗白卡(Medicaid)、社会安全收入补助金(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等。 有关法律早有规定在先,在亲属移民中(很少数特殊职业移民中),申请人需要为绿卡受益人(被申请人)提供经济担保,以确保绿卡受益人成为永久居民后有足够的经济来源而不会成为美国政府的公众负担。 经济担保是通过I-864(Affidavitof Support)表格,由申请人填写、签字,并和被申请人的I-485(调整身份)或者ConsularProcessing (领事馆程序)的材料一起递交给移民局或者美国海外使领馆的。为亲属申请绿卡的申请人就是经济担保人(Sponsor),但如果经济担保人本人的收入和资产水平不够,则经济担保人可以使用自己家庭成员的收入或资产,或者使用联合担保人(jointSponsor)的收入和资产,共同提供经济担保。在共同提供经济担保的情况下,联合担保人将承担和经济担保人同样的责任。担保人或者联合担保人,必须是18岁以上的美国公民或者绿卡。 经济担保人(以及共同担保人)的责任就是保障绿卡受益人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后,在美国期间的收入至少达到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贫困线的125%。关于经济担保人(以及共同担保人)的收入或资产是否足够符合标准,请参照I-864P(HHS Poverty Guidelines for Affidavit of Support)。关于I-864P表格的使用方式如下: 1)确定经济担保人家庭人数:比如经济担保人已婚,有2个未成年子女,则经济担保人的家庭人数为4 (1+1+2); 2)确定绿卡受益人的家庭人数:对于直系亲属的绿卡申请(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未成年未婚子女),这个数字是1;但对于F1-F4亲属移民的类别,则通常需要加上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 3)确定曾经提供过经济担保的人数; 4)将1)、2)和3)的数字加起来的总数,就是计算经济收入水平的人数; 5)根据4)的总数,确定最低收入/资产水平。 举例1:A为美国公民,为在中国的配偶和一个未成年的儿子申请绿卡。注意,这个时候,配偶和儿子的绿卡申请是分开的,分别提出申请。A需要为配偶和儿子分别填写I-864。在计算人数时,A需要一共负担三个人,对应的最低收入/资产水平为$26,662。 举例2:A为美国公民,已婚,为在中国的已婚女儿申请绿卡。女儿已婚,有两个未成年未婚子女。A在I-864的负担人数为6 = 2(A和配偶)+4(女儿、女婿、2个孩子),这样对应的最低收入/资产水平为$43,237。 如果收入达不到上面说的最低收入水平,担保人也可以用自己的资产作为担保。资产的价值应大于担保人收入和最低收入水平差额的5倍(美国公民同等情况下只要3倍就可以)。用来作为经济担保的资产,一定是可以在一年之内变现,且变现不会对担保人及家人的生活造成大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担保人或者联合担保人的个人收入/资产必须达到最低标准,不是合并起来计算的。 作为经济担保人是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的。I-864是担保人和美国政府签署的一份合同,保证绿卡受益人不会成为美国政府的公众负担。如果绿卡受益人接受了政府的公众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担保人需要为政府的支出报销。政府有权利要求担保人报销,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担保人,由法院判决报销政府支出。这个经济担保的责任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绿卡受益人最终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2)绿卡受益人在美国获得40个工作点(40 qualifying quarters of work); 3)绿卡受益人死亡; 4)绿卡受益人因任何原因绿卡被终止或取消。 注意,离婚并不会终止经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穆律师这里提醒大家,移民后使用政府福利需要谨慎,使用政府福利不仅会可能对于将来为亲属申请绿卡造成障碍,而且可能会给亲属带来较大的经济责任。

曾炙手可热的美国投资移民项目EB5,而今走进了死胡同

曾经引起中国高净资产人群移民美国浪潮的投资移民项目,大凡指的是EB5 类型的投资移民(ImmigrantInvestor Program)。EB5投资移民的概念非常清晰,投资100万美元(高失业或者乡村地区50万)并创造10个新的全职岗位,就可以获得绿卡。EB5绿卡年度配额是约10,000张绿卡。EB5投资绿卡分为两步,第一步I-526批准后获得有效期两年的条件绿卡,然后第二步I-829批准后获得正式的绿卡。 该项目是由美国国会为了促进美国的经济和就业,于1990年通过的立法。1993年,为进一步刺激投资移民的接受度,国会通过了EB5的试验法案(PilotProgram),或者可以称为“区域中心法案”。该法案允许投资人通过移民局核准的区域中心去投资(绝大多数通过区域中心投资的额度是50万),投资人基本上只要投钱就可以拿到绿卡。这样通过区域中心做EB5,可操作性强,更受投资人欢迎。但区域中心法案是一个“临时法案”,是会过期的,只有通过不断延期,才能继续有效。通过区域中心的EB5目前应占总EB5投资移民的95%以上。 在2010年之前,EB5的年申请数大概不到2000人。但从2010 到2013年,EB5的申请人数剧增,并开始受到中国人的注意。而2013到2016年,EB5投资移民井喷式暴增,每年申请数均超过10000人,2015达到14000多份申请,其中中国申请人估计占到80%。从投资金额来看,2008年度EB5总投资额度约为3亿美元, 2013年度投资总额达到18亿美元,而2015年达到44亿美元。 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在2013年初只有大约200+个,但到2013年底,区域中心数字翻倍,有500+区域中心在运作。迄今为止,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已达884个。许多区域中心运营多个投资移民的项目,据此估计正在运作的EB5投资移民项目约在1500-2000个。 EB5投资移民本身是一个省心、省力、方便拿到绿卡的途径,因此是中国大陆出生的投资人热选的投资方式。的确,截至2018年度,I-526临时绿卡的批准率大约在85%,I-829的批准率接近95%。从这些数据看来,EB5投资移民是成功率很高的获取绿卡途径。 但因为区域中心数目及其运营的项目暴增,EB5绿卡申请的审批自2015年之后出现大幅度的减慢和停滞,同时出现了排期时间延长的现象,尤其是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EB5申请人。因为从2013年开始中国大陆EB5申请人成了EB5投资移民的主体,比如2015年,达到90%。而EB5的10000个年度配额中,每个国家的配额只有7%。所以中国大陆出生的EB5申请,排期更是遥遥无期。据估计,如果现在的情况无改善的话,今年提交的EB5申请,预计大约16-20年之后才能排到。许多中国大陆的EB5申请,是为了解决申请人子女的教育问题,因此目前的超长排期已经使得现在的EB5投资移民,不再为国人看好了。 另外,上面提到的高成功率的数据,基本上是依据2013上半年之前的那些项目所统计的数据,是移民局批准审批的滞后、延时造成数据不能即时更新。2014年之后的项目,目前我们还缺乏足够的数据来评估。但由于2014年之后,区域中心的暴增,EB5移民项目良莠不齐、鱼目混珠,其中产生了许多问题,更是出现了欺诈、挪用投资款等事件的发生。到目前为止,移民局已经关停了295个区域中心,其中2010年之前关停2个,2011 – 2013年关停5个,2014 – 2016年关停66个,剩余的222个区域中心都是2017年之后关停的。在被关停的区域中心中,据业内人士统计有约12%的区域中心是因为被SEC(证监会)或者司法部起诉关停的,有约35%是因为无法通过移民局年检关停的。2017年之后,更是出现了多起EB5投资人起诉区域中心及其运营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因此除了超长排期的问题之外,EB5区域中心投资移民也出现了大量丑闻,导致信誉丧失。 因此,根据以上数据的分析,目前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人,EB5投资移民不再是良好的移民渠道,选择优良项目的难度极大。另外由于超长排期,无法解决孩子教育问题。同时,超长排期将投资风险超级放大。所以,目前基本上不推荐EB5区域中心的移民途径。虽然目前有关EB5投资移民的改革法规已呼之欲出,将投资额提高到常规EB5180万美元,区域中心135万美元,且该改革法规已经提交给白宫预算管理办公室(OMB),且不论该法规是否可以最后出台,即使出台后对现在的EB5投资移民的尴尬局面也没有太多帮助。 目前最有效的通过投资移民的方式,是采用L1A跨国公司高管工作签证转EB1C跨国公司高管绿卡的途径。登录美国快速、风险可控、成功率高。请参照上一期穆律师关于L1A/EB1C 的介绍。

申请跨国公司高管签证和绿卡 五种情况可能导致“丢鸡蚀米”

2019年6月1日,我在南北卡华助中心主办的移民讲座中,推荐L1A 跨国公司高级经理高管工作签证和EB1C跨国公司高级经理高管绿卡,是目前非常有效的一条投资相关的移民途径。但L1A-EB1C的移民还是有一定的门槛的,并不是只要在美国开了公司就可以办成的。今天我就可能造成L1A-EB1C移民失败的一些问题做详细的讨论。 L1A是给跨国公司高管或者经理人的一种工作签证,在下面的讨论中统称高管签证。移民法对于L1A高管签证的要求如下: ▲美国公司和境外公司形成有“亲属关系”相关联的跨国公司,如:母子公司,兄弟姐妹公司,合资公司。其中兄弟姐妹公司姐妹公司包括由同一个母公司控股、由同一个个人控股,或者由一群个人按相似的比例控股的公司; ▲L1A受益人在提交L1A申请前三年内必须在境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L1A受益人在境外公司必须担任高级经理或高管职务; ▲L1A受益人在被派遣来美国公司担任高级经理或高管职务。 EB1C高级经理高管绿卡(以下讨论中统称高管绿卡)的要求和L1A高管签证的要求非常类似。 值得指出的是,在移民法中对于高管签证和高管绿卡,的确没有关于投资额度、雇佣人数、公司年产值、工资水平以及语言能力、学历的要求。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国内一些移民公司推介L1A-EB1C移民项目时候的广告中,常常出现这些词句,如“无投资额度要求”、“无企业规模要求”、“无行业限制”、“无雇员人数要求”、“无薪水要求”、“无学位和语言要求” 等。但各位投资者看到这样的广告词后,千万不要以为随便在美国成立一个公司运营一个项目就可以办成L1A-EB1C。这样很容易掉入这类不靠谱的移民公司的陷阱“丢鸡蚀米”,损失了钱财,耽误了时间,却不能顺利移民。 那么主要导致L1A-EB1C失败的原因有哪些呢? 1. L1A-EB1C受益人在美国公司的职位不具备高管或经理人的性质 这个是在申请中失败的头号原因。有些投资人说了,我都是总经理,董事长了,怎么就不是高管或者经理人了呢?其实移民局在审核这个条件是,不在意你的职位名称是否听起来是高管或者经理人。移民局就高管或者经理人的判定主要是看你管了多少人,管了些什么样的人。其中管理什么样的人尤其关键。如果你管理的人工程师、教师等职业人(Professional),可通俗地理解为“白领”员工,那么你就符合高管的要求。如果你管理的员工主要是一线基础员工,如服务员、工人,可通俗理解为“蓝领”员工,那么可能就不那么容易符合高管的要求。如果管理的员工主要都是蓝领员工,就需要向移民局证明公司的管理层级(Staffinglevel),足以支撑一个L1A-EB1C高管的职位,才可以满足移民局的要求。 因此,虽然广告词中“无规模要求”、“无雇员人数要求”严格来说并没有错,但投资人应该理解,如果在美国的公司业务很少雇佣白领员工的情况下,的确需要你的项目有一定的规模,才能雇佣足够的员工,达到合适的层级结构,才能满足这条高管的要求。 2.L1A-EB1C受益人没有在境外公司连续一年全职的高管经历 受益人在境外公司也必须是高管,其要求和上面说的是一致的。同时,这个高管经历必须至少一年,而且必须是全职的,连续的。尤其需要值得重视的是,许多朋友在申请L1A-EB1C之前,都曾经有过旅游签证申请的经历。那么在以前提交旅游签证申请的时候提交的信息,一定要和L1A-EB1C申请上的信息相吻合。这个会影响到一年高管经历的审核。如果前面的信息因为疏忽,和真实情况有所不同,需要提交详尽的材料,说明真实的情况。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实话实说,投机取巧企图蒙混过关,可能会导致移民局认为申请人有欺诈行为,而永久不能登陆美国。 3. 跨国公司的关联关系不清楚或者发生变化 让中美两家公司形成跨国、关联关系,操作起来难度不大,但如果美国境外公司的公司结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则跨国公司的关联关系可能比较难以证明。因此在组织材料的时候,一定不能疏忽。 同时,如果境外公司在L1A-EB1C申请期间有意进行重组或者并购,一定需要考虑不能破坏现有的跨国公司关联关系。否则L1A-EB1C就会失败。 4. 无足够的运营场地 许多在美国申请的公司,使用居民地址作为公司的地址。但如果运营L1A-EB1C项目,则这个完全不可取。移民局要求美国公司需要有合适的运营场地。所谓合适,一是说该场地符合美国公司运营的需要,二是场地需要有足够的空间共公司所有员工使用,包括工作场地和办公场地。目前很流行的虚拟办公室是不适合于L1A-EB1C这样的项目。 5. 过低的薪资水平 移民法对于L1A或者EB1C受益人在美国公司的薪资水平是没有要求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受益人的工资过低,和类似行业类似职位的薪资水平差别过大的话,移民局会高度怀疑“高管”的真实性。所以对于这方面的尽职调查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虽然“无投资额度要求“、“无企业规模要求”、“无行业限制”、“无雇员人数要求”、“无薪水要求”、“无学位和语言要求”这些广告词,从字面上来说是没有错误的,但是L1A-EB1C这个移民途径,因为有高管这个核心要求,实际上必须在规模、用工、薪资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否则L1A-EB1C的移民是不能成功的。因此,对于这些推介的项目,虽然广告词很吸引人,但一定要仔细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况,以防既损失了金钱,浪费了时间,还耽误了移民的计划。建议一定要咨询有经验的律师,以保障移民的成功。 【编后】 穆援越律师在“华人头条”率先推出专栏“穆律师问案”,为华人同胞义务解答法律问题,其公益意识和奉献情怀令人感佩。 请读者朋友踊跃提问,考虑到律师的工作性质,请大家最好发送电子邮件。穆律师将会同“华人头条”商定主题,就其中大家普遍关心、或当前充满变数的热点问题,优先作答。 发布时间:2019-06-10

移民美国当下四个热点问题,北卡穆援越律师最新动态干货大派送

【华人头条卡罗莱纳站毛苌子报道】将移民美国的途径,当下现状,以及川普政府正在和将要采取的紧缩政策等,清晰、扼要、诚恳介绍给慕名而来的三四十位听众,北卡三角区资深律师穆援越6月1日下午的移民讲座,再次赢得同胞们热烈掌声。 今年3月,穆援越受南北卡商会之邀举办过一次移民讲座。错过的华人朋友希望得到“补课”的机会。南北卡华助中心于是约请穆律师再来一讲。讲座中,他重点阐述了这几年在工作中碰到的、华人求助或咨询最多的几个热点问题—— 一、哪种方式移民最快? 移民美国有4种方式,亲属移民、职业移民、申请庇护或难民移民、抽奖移民,穆律师说,他的事务所只办理前两种业务。 在亲属移民中,最快的要数公民的配偶、父母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没有排期,最慢一年多也会拿到绿卡;其次是公民满21未婚子女、绿卡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绿卡满21岁未婚子女、公民已婚子女、公民兄弟姐妹。到最后面一项,只要是中国出生的申请人,才排到2006年2月15日。假如现在申请,等待批准的时间可以想见。而且川普政府有动议,很可能取消父母、兄弟的亲属移民政策。 在职业移民中,最快的当属EB1,分别有A杰出人才、B出色的研究员和教授、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今年5月份公布的状况排到了2017年2月22日。 硕士以上学历及高能力人员的EB2移民,目前排到2016年5月15日,特殊技术职业或劳工的EB3,排到2015年8也22日。 穆律师说,过去不少华人通过投资方式成功移民的EB5,统计表上排期显示到了2014年10月,实际上已经走到了死胡同。 二、有没有投资移民的替代途径? 2018年3月投资移民EB5排期2014年7月22日,到了2019年5月,EB5才挪到2014年10月15日。穆援越律师列举的统计数据,表明投资移民已经行不通了,“假定从现在开始申请,照这样的进度,可能要等到二三十年之后。” 从2017年开始,EB5暴露出各种坑蒙拐骗的丑闻,400多名中国公民状告美国移民局的官司还在进行中。他介绍,目前,川普政府正动议提高EB5的投资门槛,常规EB5投资额由过去的100万美元增加到180万美元,高失业或乡镇地区的投资额度由过去的50万美元增加到135万美元。“可能产生的效应是:减少此类别的申请人数,证明合法资金来源更加困难,投资移民成本大增,包括律师费等。”他说。 为今之计,替代途径有二,一是E2签证,二是跨国公司高管派遣的L1A工作签证。 关于E2签证,适用于可无限期陪孩子读书、最终不选择移民美国的人。申请的条件有一条最关键:只能是与美国签订协议的条约国的投资人。中国没有跟美国签订协议,中国公民只有先取得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籍,才可以申办。 关于跨国公司高管派遣L1A工作签证,穆律师说,是他的律师事务所2017年来办得最多、最顺利、成功率最高的业务。办这种签证最大的实惠是:2个月登录美国,2-3年拿到永久绿卡。当然也有门槛:其一,派出你的美国境外公司,与你来美国工作的美国公司必须是有关联公司,或者是母子公司,或者互相参股等;其二,申请前过去三年内至少在境外关联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其三,L1A受益人在境外和美国关联公司中任高管职位。 “证明在境外和美国关联公司中任高管职位对能否申办成功至关重要。”穆援越律师说,就他操作的案例来看,将境外公司关联到教育、科技、加工、酒店、餐饮等类型的美国公司,较容易证明申请人担任的是高管职位。 三、绿卡持有者可能申请入籍时被遣返? 获得永久居留权——绿卡,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特别是川普上台后,绿卡被收回、持有人被禁止入境的囧事不断发生。 穆援越律师说,移民局认定绿卡持有人是不是真想住在美国,有一个时间界限不容忽视,就是6个月。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最好申请返美证;经常不在美国的绿卡持有者,如果有亲属关系、有房产、保持美国银行信用卡的账单活跃度等,都有助于保有绿卡。 老人来美国探亲,一定注意不要让签证过期“非法滞留”;持有绿卡的老人,有些在美国呆不惯回中国住住,穆律师提醒离境不要超过半年。美国政府201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一项政策备忘录(Policy Memorandum),对于不可入境或可递解的申请人申请拒绝后,会直接发出递解出境通知,启动递解程序。如果年老的父母在入境关口或经法庭裁定递解出境,将被禁入美国至少5年。 绿卡持有人申请入籍归化的时间,通过婚姻关系取得的只需3年,其他情况需要5年。如果申请人这期间大部分时间不是呆在美国,有超过6个月离境记录,就会被假定“中断”,有超过连续12个月离境记录,就会被视为“中端”,申请时间要从中断点重新计算。 如果移民局在审查入籍归化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道德败坏类犯罪,很可能会没收绿卡、递解出境,根据情节给予至少3年禁入的处理。而所谓的道德败坏,穆律师说,最常见的表现是没有合法报税、纳税。所以,纳税问题要引起中国移民足够重视。 四、享受了社会福利影响绿卡申请? 川普紧缩移民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将空享社会福利的“寄生移民”进来的清理出去、没有进来的挡在门外。在美国享受了医疗、住房补贴等福利的老人和享受学校免费餐食的孩子,目前申请绿卡有没有受到影响?穆律师的回答是:暂时没有。 美国移民局目前仍执行原来的政策,只要不是“主要依赖于政府资助而生活 (primarily dependent on the government for support)”,申请绿卡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必须尽快申请,因为与福利挂钩的有关修改建议,去年10月就讨论通过了,公众反馈期限也于当年12月10日截止,随时都有可能投入执行。建议案将“主要依赖于政府资助而生活 (primarily dependent on the government for support)”改为“可能在任何时间使用一次或多次公众福利(at any time to use or receive one or more public benefits)”,具体如何把握,目前还不得而知,已经听到的消息是,移民局有关部门已经开始调查、追究冒领社会福利者的责任了。 穆援越律师在讲座最后还提请听众关注一个问题:移民美国的中国大陆公民,75%是通过亲属移民渠道的。眼下,川普政府正动议将原本66%的亲属移民份额,调整为33%。“这种改变与美国过去一贯鼓励家庭团圆的人道精神不一样了。”穆援越呼吁同胞们有机会尽可能抵制、抗议这种政策的出台和实施。 华助中心北卡三角区分中心主任张平主持了当天的讲座;北卡华人企业协会程灿东、孔小美等热心提供志愿者服务。 张平主持讲座。 发布时间:2019-06-03

南卡州长签署州议会法案寻求修改宪法

据《夏洛特观察家》报道,南卡州周三(4月13日)加入了越来越多的州,呼吁召开大会以提出对美国宪法的修正案。 州长亨利·麦克马斯特(Henry McMaster)签署了该法案,寻求修改宪法,此前州立法者制定了一项公约,呼吁对联邦政府进行支出检查,限制联邦政府的管辖权和权力,并为国会设定任期限制。 其他大约18个州,主要由共和党领导并集中在南方,也通过了类似的提案。国会需要34个州的请求才能召开州大会。麦克马斯特在他的签字声明中写道:“一些领导人预见到一个’失控’的大会可能会提出超出电话会议范围的修正案。其他人更喜欢我们依赖开明的未来选民。我的看法有点不同。我认为联邦政府不断扩大的规模和范围是更大的威胁。” 在南卡州,该立法的反对者,包括民主党人和一些共和党人,认为大会将意味着现有的修正案,从保护言论自由和枪支权利的修正案到禁止奴隶制的修正案,都可能面临风险。支持者指出,公约提出的任何修正案都必须得到四分之三的州,38个立法机构或特别公约的通过。 迄今为止,美国建国近250年来唯一召开的大会,即从零开始编写现行宪法的大会。最初只是为了修改美国最初的政府宪章,即《联邦条款》而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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